一些颱灣發生過的令人匪夷所思膽顫心驚或是怒火交加的真實案件
·電梯伴屍·
2010年7月14日下午四時27分。一名陳姓婦人走進「祖師天廈」的電梯,按下瞭六樓的開關。其實老婦該按的是五樓的按鈕。
五樓是間療養院,患有精神疾病的陳婦就在五樓居住療養。而六樓,原屋主已經不住在這棟大樓內,整層六樓無人居住,怕小偷入侵,所以屋主是用扇鐵柵門將六樓電梯齣口堵死。 電梯到瞭六樓,門一開,陳婦自然地走齣電梯,但當她發現麵前不是寬敞的走廊,而是一扇鐵門的時候,想迴頭,電梯門已經關上瞭。 陳婦就睏在電梯門和鐵柵門之間的小小縫隙裏,這道縫隙隻能讓人站立著,稍微可以彎下膝蓋,要蹲、要跪、要坐是不可能的。 盡管電梯按鈕就在旁邊,但陳婦伸長瞭手就是無法構著按鈕。空無一人的六樓,陳婦是叫天不應、叫地不靈。 這可憐的婦人就在如此狹小的空間站著度過瞭七天。不能吃、不能喝、隻能站著,任憑她喊破喉嚨都找不到人來救她。 這期間療養院發現陳婦未歸,及早就通知瞭傢屬,傢屬和療養院在附近找瞭很久,壓根就是沒想到陳婦就在療養院樓上。 事後屍體被發現,驗屍結果估計陳婦是在第五天死亡的。 大傢想想,要站著度過五天日子,沒得吃沒得喝,該是多麼痛苦啊! 也許有些人要罵我說這樣隻是可憐,驚悚的地方在哪? 驚悚的還在下麵呢!!! 陳婦受睏第七天,一名老翁要去七樓,結果誤按瞭六樓的按鈕。 到瞭六樓,當電梯門一開,隻見一具跪坐的女屍跌進電梯,屍身發黑、仰躺,臉朝天花闆,和老翁麵對麵,嚇得他一顆心差點跳齣喉頭,因電梯門被女屍堵住,無法閉閤,而屍臭朝他撲來,老翁驚慌失措,隻得打電話求助女兒。
女兒嚮管理員求助,從7樓電梯井縫隙嚮下呼喊,「喂~你把屍體搬進去,彆卡到門,有聽到嗎?」但說什麼老翁也不敢碰,勉強捱到9點18分,確知6樓無人住,也無法連絡。
屋主來開啓鐵拉門,老翁隻得強忍恐懼,閉眼將屍體搬進電梯,與屍共乘電梯抵達1樓纔脫睏。 老翁這段不敢搬屍、猶豫的時間,和屍體在電梯內長達四十分之久!!且這段時間還剛好是農曆鬼月!! 想想看,光是見到屍體就已經夠驚駭瞭,還要和屍體在一個密閉空間單獨相處這麼久,誰受得瞭?! 兩年前看到這新聞時真是讓我嚇傻瞭。想想和屍體同在一個房間的心理壓力呀!
結案報告:
2012/10/12調查發現,6樓原本是一間道場,前任屋主為瞭防止外人打擾修行,特地裝設鐵門,但15年前賣給現任屋主,檢方認定現任屋主沒有善盡改善責任,涉嫌犯下過失緻死罪,認錯賠償70萬,而原屋主雖然沒有刑責,也賠給傢屬百萬元,加裝鐵門原本要防竊賊,卻賠上一條命,有瞭這次教訓,屋主拆下鐵門防止意外再發生。而電梯按鈕也設定無法按下6樓,該樓層至今依然無人居住。
有人說為什麼都沒人發現她,還有為何沒有去查監視器。其實這就是這案子奇怪的地方。也許是人為疏失吧!
這是老婦剛進入電梯時的畫麵
這是電梯到六樓 老婦要齣電梯時的畫麵
這是老翁按錯電梯按鈕到瞭六樓,結果電梯門開瞭一具屍體倒下的畫麵。
這是屍體倒下時的示意圖
這是老婦受睏的環境圖
有人為什麼隻把電梯裝上鐵門,小偷不會從樓梯上來嗎? 我說明一下颱灣大樓的情況,颱灣大樓要進去是靠每層樓的安全門進去,有些大樓的各層安全門,是隻能當樓層去開啓的。也就是六樓的安全門,要從六樓往樓梯的方嚮推開,從樓梯間是無法開門的。 老婦的傢屬也有對療養院提齣告訴,就像有人說的為何沒有調閱電梯監視器。這也是疏失的地方。 事後有記者在六樓喊叫做實驗,結果上下的樓層都是聽的到喊叫聲的。至於為什麼老婦的聲音沒人聽到、還是老婦根本沒叫,這就不得而知瞭。但那時是鬼月,是不是有什麼東西濛蔽住瞭那小小的空間,又命中注定讓老翁巧閤下也按下瞭六樓的按鈕,纔發現這場悲劇。這個謎也是我們討論好久的重點。 這個悲劇是我們朋友間一緻認為最毛骨悚然的案子瞭
·十歲男童遊樂場割喉緻死案·
這個案件是現在颱灣最熱門也最讓人氣憤的案件。
2012年12月1日,這天,是禮拜六,原應是孩童們最期待最開心的假日,卻成為方姓男童的斷魂日。 方童父母離異,他和爸爸同住。媽媽每逢假日前夕會去載他迴媽媽傢共度假日。但周五晚上下雨,方母心想下雨騎車載小孩不方便,隔天周六再去載他好瞭。 原本該去媽媽傢的方童,周六早上八點多,趁父親外齣工作,獨自一人到傢附近的湯姆熊遊樂場玩電動。到瞭遊樂場的方童,巧遇李姓同學。而凶嫌曾文欽,在早上八點二十七分,也進入遊樂場打電動觀察。 監視器畫麵顯示,早上九點十六分,曾嫌先到廁所停留約廿秒,隨即齣來嚮正在打電動的李姓男童搭訕,說「我們到那邊玩好玩的!」李童感到惡心,遂不理會,他轉嚮搭訕站在李童旁邊的方小弟,以要給予遊戲點數,要求跟方童一起玩店童。九點十八分帶方小弟進入廁所,九點廿分,曾文欽單獨齣來,騎車逃逸。 九點三十分,遊樂場清潔婦要進入男廁打掃,當她打開最後一間隔間廁所的門後,撲鼻而來是刺鼻的血腥味,映入眼簾的則是仰躺在血泊中的小男孩。 遊樂場急忙報警,警方根據案發現場初步評估,發現方童共有3處刀傷,右邊鎖骨下有1處深達10公分刀傷,另2刀割喉嚨,氣管及頸動脈都被割斷,當場死亡。且方童雙眼圓睜,死不瞑目。分析凶手右手持刀架住方童脖子,因男童反抗欲喊叫,故凶手手摀住方童嘴巴割喉行凶。 小小的廁所內,牆壁是噴濺的血跡,地上滿滿的都是血。我看過蘋果日報的照片,牆壁上的血跡剛好就是小男孩站著時的脖子高度,真的看得齣來是頸動脈直接割斷,站著噴齣來的血。 調閱監視器,發現曾嫌帶著方童進入廁所,然後隻有曾嫌一人單獨齣來。於是警方根據曾嫌機車車號,查到曾嫌的租屋處,但他並不在屋內,且在屋內找到一雙沾血鞋子,警方得知曾嫌喜歡齣入網咖,傍晚6時20分在距離他租屋處500公尺一釣蝦場前發現其機車,在5樓網咖包廂內逮捕正在呼呼大睡的曾文欽。 曾嫌被逮捕後,絲毫不見任何悔意。針對犯案動機,他不嚮警方說明,堅持要等檢察官來纔願說明。 而當他的犯罪動機披露在新聞媒體上時,造成全國嘩然。他之所以殺害一個十歲的未曾謀麵的小男孩,隻是因為他—想、坐、牢!!! 多麼讓人氣憤的動機!!!關注公眾號:真實靈異事件,看更多靈異故事。 更生氣的是,曾嫌說,他對小孩下手,隻是因為小孩跟老人比較好殺。 你媽的根本就是個沒有膽的畜牲嘛!!隻敢對小孩和老人下手,有種一點去殺身強力壯的成年人啊!! 曾嫌還說:若這次犯案他沒有被抓到,他還是會繼續去百貨公司、遊樂場找小孩和老人殺。 曾嫌原本有固定的工作,但被工廠解聘後,他靠打零工生活。因感覺三餐不定加上賺錢睏難,他想進牢裏吃免錢飯一輩子。在做案前他上網查詢過,”隻殺兩三個人不會被判死刑”,所以纔決定殺人。
結案報告:
本案受害方童的傢境本就貧睏,方父有重聽,還得帶著兩個兒子生活(方童為弟弟),三個人生活在十平方米的狹小空間。麵對睏窘的生活,方父總是心想,有這兩個兒子陪他相依為命,再怎麼貧窮也沒關係。然而,這點小小的心願仍是被凶狠變態的曾嫌給毀滅瞭。 而方母,一直愧疚後悔自己沒有在周五的時候堅持去載兒子。我想,相對凶手的死不悔改,方母這種痛悔的心情,應該會跟隨著她一輩子。 希望有一天,公理正義能夠真正的永存在這世界上。
凶手和方童進廁所前的畫麵
案發現場,雖然打瞭馬賽剋,卻依然觸目驚心。
·清華大學王水溶屍案·
一九九八年三月九日上午,清大原子科學院輻射生物研究所演講廳發現一具女屍。女屍的麵孔浮腫潰瀾難以辨認。女屍左手臂下方有一枚使用過後的保險套。 經過清查校園內失蹤女學生,警方確認死者為本校輻射生物所研究所二年級的的許嘉真同學(以下簡稱許)。次日檢警雙方開始約談許生的同學與輻射生物所的人員,當天晚上檢方分析輻射生物所另一研二女生洪曉慧(以下簡稱洪嫌)涉有重嫌,而予留置,亦對另一博士班一年級男生曾煥泰(以下簡稱曾)進行長時間的偵訊。三月十一日檢方正式扣押洪生,而曾生則予飭迴。三月十二日警方正式宣布破案,凶嫌即為洪曉慧,命案近因可能與許生信用卡在前一周被洪生刷爆有關,但真正更重要的根本因素則是洪曉慧、許嘉真及曾煥泰三人在感情上復雜的三角關係。 洪嫌和許是1995年相識於補習班。兩人1996年夏天考上清華大學碩士研究班,原本就熟識的兩人,入學後更是形影不離。 許傢境富有,和洪嫌做朋友期間,常拉著洪一起去購物。她也會時不時買些小禮物送給洪嫌。 兩人在研究所裏認識瞭學長曾。一開始,曾是有女友的,但許仍不由自主地愛上曾。洪嫌卻也同時愛上瞭曾,但她並沒有告訴自己的好友,和她愛上同一人。反而比許先一步接近曾,並獻身給曾。1997農曆年前,許發現洪嫌和曾的不正常關係,於是和洪嫌感情開始轉壞。而兩女也開始瞭愛情角力。 許開始以財力攻勢,不斷饋贈禮物給曾,曾一概收下,卻甚少迴贈。洪嫌見狀怕曾被搶走,無奈傢境使然,她沒有多餘的財力可買禮物送給曾。於是洪嫌去酒店上班賺錢,還交瞭其他有錢的男朋友,好買禮物和許競爭。 這樣禮物攻勢幾個月,洪嫌和許瞭解到這樣對彼此都沒有什麼效果,因為曾還有另外一個女朋友,同為輻射生物所研究生。兩人於是決定聯閤次要敵人打擊主要敵人。在1997年暑假該女機車屢遭破壞,10月間實驗數據遭破壞,懷疑是洪、許所為,受害人雖嚮他人錶示其懷疑,但因沒有證據是兩人所做,於是此事不瞭瞭之。 但敵人何其多,雜草除不盡,春風吹又生。1997年11月底,曾邀約學校韓姓行政助理外齣消夜。12月2日下班後許邀韓至廁所,韓以為廁所壞掉,以職責所在遂隨許前往,至廁所後韓發現洪嫌亦在,交談一、二句,洪忽然揮拳重擊韓下頷,導緻韓下頷流血並腫起。洪嫌並警告韓不得再與曾來往。韓後來告訴周所長,希望二人道歉,周所長立即找潘教授一同處理。但洪、許二生矢口否認,且周與潘似乎認為許因嫉妒而動手的可能性較大,故沒有完全相信韓對洪打人的指控。這件事最後韓也沒有提齣告訴,洪、許、曾三人隻是被限製進齣韓所待樓層。 洪、許、曾三人的事情傳開,但曾隻是嚮外透露他隻是把兩女當妹妹,卻又不斷接受兩女的禮物饋贈及和兩女持續發生關係。 案發前不久,洪嫌告訴其同實驗室學長,洪嫌在交大的有錢學長,申請瞭兩張額度達十二萬元的信用卡,將副卡給洪嫌使用。洪並嚮實驗室學長展示Master和 Visa卡。後該學長為申請信用卡與發卡銀行聯絡。該銀行小姐知道他與洪嫌同在輻射生物所,順便提起洪嫌於三月三日領走正卡,且在兩天內刷卡超過額度。於此期間洪嫌買瞭大哥大手機送曾。三月六日許、洪、曾及高姓同學外齣購物消夜,許發現信用卡被刷爆,不能再使用。但當天上午十時,許曾將信用卡藉給洪曉慧購買化妝品,後洪嫌交還信用卡及化妝品。許很不高興,懷疑被盜刷。許與洪為信用卡起爭執。關注公眾號:真實靈異事件,看更多靈異故事。
三月七日案發當天淩晨,洪嫌與許相約研究所演講廳內談判。許質問洪嫌盜刷信用卡事件,洪嫌則要求許離開曾。許不服,洪嫌遂打瞭許一巴掌,接著雙手掐著許的脖子,朝地麵撞擊,導緻許頭部因重擊地麵大量流血,最後昏迷。洪曉慧後從實驗室內取一瓶「哥羅芳」化學藥劑,朝許嘉真後腦淋下,將許嘉真藏在演講廳冷氣機旁,並以紗布擦拭演講颱前血跡。案發十六小時後,3月7日晚上9時15分,洪曉慧迴到現場,驚覺許嘉真因昏迷吸入「哥羅芳」與光反應分解的「光氣」已窒息死亡,於是在輻射生物研究所實驗室內以硝酸、鹽酸混閤成王水,成功以王水毀壞屍體。 洪為故布疑陣,於命案現場還故意遺留一個她稍早與曾煥泰性交時曾煥泰所使用的保險套,丟在屍體左臂下方,企圖將命案現場設計成許嘉真係遭歹徒性侵。 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案發後,檢警很快就查齣許嘉真與洪曉慧、曾煥泰的三角戀情,隨後因命案現場留有洪曉慧的指甲,命案發生後洪曉慧仍使用許嘉真的信用卡,以及使用許嘉真電子郵件賬號發信等證據,全案迅速被偵破。 洪曉慧錶示,事件導因於許嘉真「設計」她刷信用卡:3月6日上午十時,許嘉真將信用卡藉給洪曉慧購買化妝品,後洪曉慧交還信用卡及化妝品;3月6日晚上九時許、洪兩女與曾煥泰一同外齣,許嘉真發現不能刷卡;洪曉慧認為許嘉真故意設計陷害她,心生不滿;3月7日,兩人在清華大學輻射生物研究所演講廳談判,最後釀成這起悲劇。警方後來在洪曉慧租住處找到命案當天她穿的鞋子,鞋子上麵沾有許嘉真的血跡,洪曉慧自白及檢警偵辦後均未發現有幫凶。 但事後根據調查,洪確實是有刷許的信用卡,且在許身亡後還繼續使用她其他張卡片。 是怎麼樣的三觀不正,讓原該好好讀書的兩個好友,最後為瞭一個男人反目哪!而那男人更是各種不要臉,收女生的禮物收的這麼理所當然。
結案報告:
全案偵破後,洪曉慧、曾煥泰立刻被國立清華大學退學,洪曉慧後被時任新竹地檢署檢察官宋恭良起訴並求處無期徒刑,經新竹地方法院、颱灣高等法院審理,洪曉慧均依殺人罪被判處15年、毀壞屍體罪被判處3年閤計18年有期徒刑,並需賠償許傢新颱幣2417萬元,洪曉慧於二審判決齣爐後放棄上訴,於1999年1月發監執行,後於獄中受洗成為基督徒。
2000年4月,洪曉慧被移到颱灣高雄女子監獄服刑後,曾先後四次呈報法務部申請假釋,但因殺人手法太過凶殘,法務部顧及社會觀感後均未批準。許嘉真的父親許文宏曾悲痛錶示:「我女兒頭上,這麼多傷。洪曉慧是這樣抓著她頭,浸在王水裏。這個人人性怎麼會這樣?」2008年11月27日洪曉慧第五度申請假釋終被核準,12月3日假釋齣獄。
洪曉慧假釋齣獄後,定居於高雄市前鎮區老傢,三采文化齣版事業有限公司主動聯係洪,並提供予翻譯的工作。洪曉慧以筆名「彩憶」翻譯作品,第一部作品《水意識》(WATERMIND)於2009年6月24日齣版,同年10月9日其翻譯的第二部作品《末日之生》(Darwin’s Radio)齣版。
曾煥泰遭國立清華大學退學後,避走國外,取得博士學位後返國於颱北市擔任計算機工程師,至2008年底仍單身未婚。曾有傳言指曾煥泰改名,但被其擔任颱北縣議員的叔叔曾文振否認。
許嘉真之父許文宏後於擔任颱電輸配電工程處處長任內,因捲入收賄弊案,於2008年11月(洪曉慧假釋齣獄前)被判處15年有期徒刑,全案仍上訴中。
這個案子呢,很明顯的證明颱灣真的是殺人不用判死刑的。那麼凶狠的殺人、毀屍,竟然隻被判15年,加上毀壞屍體罪也纔18年。坐十年牢就假釋齣獄。然後看看被害者的父親呢,因貪汙被判15年,剛好跟殺瞭自己女兒的殺人犯一樣的刑期。在颱灣,貪汙的罪似乎比殺人還要重呢!
凶手洪曉慧
被害者許嘉真
導火綫曾煥泰
·逝去的蝶—張雅玲被砍100刀緻死案·
2000年9月26日上午7點17分,富少王鴻偉駕駛一颱白色BNEZ轎車,在颱北市淡水區的某條巷口等待著。 當被害人張雅玲從住傢公寓大門走齣時,王鴻偉驅車前進要求張雅玲上車。張拒絕,掉頭就走,王嫌於是猛踩油門從後衝撞,將張撞昏,王嫌遂下車抱起張,打開後車廂,將張塞進後車廂裏。 這撞人的場景都被張的鄰居看在眼裏,一開始鄰居還認為王嫌抱起張是要送醫,沒想到王嫌竟是把張放進後車廂,頓時大感不對。 同時張的姊姊被撞擊聲吸引到陽颱往下看,但因角度問題什麼也看不到。 途中,王鴻偉一度停車想確定張雅玲是否仍有呼吸。此時,張雅玲忽然蘇醒,拿起車廂裏的西瓜刀抵抗;王鴻偉搶過刀後猛砍張雅玲頭部、頸部四刀,然後關上車廂繼續開車。 王鴻偉將車開至淡水商工路上的空地打算棄屍。當他打開後車廂時,發現張雅玲竟還有呼吸,並要爬齣,於是再度拿刀朝張雅玲頭部、頸部狂砍九十六刀,張雅玲的脖子幾乎被砍斷,隻剩一層薄薄的皮肉相連,臉部幾乎毀容。他這纔停手,駕車逃離現場。 王嫌轉往北新路棄置凶刀,並把車子丟棄在文林北路,謊報失竊,一連串的動作企圖脫罪,卻都被警方識破。 究竟是什麼樣的深仇大恨,讓王嫌對張女痛下如此毒手呢? 王嫌和張女是於同年八月份在朋友聚會上相識。王嫌對張女一見鍾情,展開猛烈追求。王嫌嚮警方供稱,張女同意他的交往,並且收下他贈與的鑽石等高價禮物。但張女卻被他發現同時和其他男人交往。但事後這些說詞都被張女的姊姊推翻。事實是張女從未答應王嫌的追求,不管王嫌送多少禮物,張女都無動於衷。王嫌純粹是因為得不到張女就要毀瞭她的一生。24歲的王鴻偉傢裏從事建築業,傢境十分富有,也受到父母的溺愛,從小便是要什麼就有什麼,從未受過任何挫敗。直到遇見20歲長相清秀的張女。 張女傢庭小康,有一個姊姊和一對雙胞胎妹妹,生長在幸福的傢庭。麵對有錢公子哥的追求,她無動於衷,甚至跟姊姊抱怨過王鴻偉的死皮賴臉追求讓她感到十分厭煩。她堅決拒絕王嫌的追求,就是因為她見過幾次要是事情不如他意,王鴻偉會反應激烈的要求一切都得按照他的意思進行。所以她對王嫌采取疏離態度,無奈早已洞悉王嫌個性的她,依然逃不過王嫌的魔掌。 盡管罪證確鑿,王嫌仍不斷的想方設法為自己的罪嫌開脫。 他先是說自己打開行李廂要確認張女有無呼吸,張女自己拿起西瓜刀往他揮砍,不得已之下他搶過刀迴砍張女,且他手臂上還有被西瓜刀劃到的痕跡。(如前麵犯案經過所述)但事後法醫驗屍,張女腦中已經有經過撞擊的充血,充分證明張女在案發過程中早已昏迷,何來拿刀砍他之說?再者,經過檢警調查,王嫌手臂上的傷痕以角度判斷,皆是自己持刀所緻。也許是他砍殺過程中殺紅瞭眼,不小心劃到自己。 判決過程中,王鴻偉聯閤他的傢屬,不斷想方設法逃避刑責,就連該給傢屬的賠償金都拖欠著。王鴻偉原還打算以自己是自衛、患有精神病和是自首為由脫罪,直到法官要調查他犯後有無悔意,纔說自己後悔瞭。 為瞭擺脫死刑,王嫌也不斷寫悔改信給法官、給被害者傢屬,但這是真正的悔改嗎?如果真的悔改,又何必不斷的聲稱自己有精神疾病呢?(很諷刺,在颱灣,殺人犯總是拿精神疾病來開脫,也的確會有廢死聯盟為他們背書) 且王嫌在偵訊期間尚未說真話。 該案的7項疑點,疑點之一為案發前,附近鄰居看到有颱奔馳車在案發地附近徘徊,且案發時,有人看到王以頭巾濛麵,手戴手套,開奔馳 車衝撞張後,將其塞進後車廂,並不是王所供稱張自己衝撞他的奔馳車,並因他要載張去醫院,但因張爭吵,她纔將其塞進後車廂般推卸之詞。 疑點之二,解剖時,由於張顱內齣血,法醫亦錶示,張遭王開車衝撞後已昏死,不可能再清醒過來,並手持西瓜刀殺他,王為逃避法律製裁,纔自編自導該說詞。 疑點之三,王錶示其在商工路空地上砍殺其女兒,但商工路現場未有大量血跡,隻有輪胎痕及少量血跡,顯示王至今仍未供齣砍殺其女兒的現場,且其女兒的錢包、手機等至今仍下落不明。 疑點四,王殺人後,從容洗車、清洗衣物,又去淡江大學打球,在警方全力尋找下,纔假報車輛遺失到警局,但王卻說自己是自首的,根本不符實情。 疑點五,王供稱其在商工路砍殺張離開時,不知張是否已死亡,但張頸部幾乎遭砍斷,可見王言詞閃避,並無完全坦承案情。 疑點六,法醫說,殺人超過40刀以上,是「餘恨未消」,屬於預謀殺人,本件殺人案100多刀,是法醫見過最凶殘的。 最後,以往不論大小案件均有現場模擬,唯獨這件震驚全國的凶殺案,沒有現場模擬,令人感到懷疑。 張明仁錶示,這件凶殺案幾乎把他傢徹底毀掉,原本他太太因大腸癌住院開刀,聽到這件事後,病情更加惡化,至今仍臥病在床,而他2個考上中華大學的 女兒因而休學,在彰化照顧其母親,而他則在彰化工廠做工。現在的他,隻希望凶手能摸著良心、說實話,司法能調查清楚,還他傢公道,給凶手應有的法律製裁。
結案報告:
這案子纏訟九年,終於在2009年5月14日判決死刑定案。
擷取新聞報導:” 一審審理期間,因王傢賠償張女傢屬八百六十萬元,王還寫信嚮張女父母緻歉,因而獲判無期徒刑。但二審法院調閱看守所接見紀錄發現,王曾告訴母親:「你們先不要跟對方和解,到時賠瞭錢,又賠瞭兒子。」
閤議庭認為王一方麵道歉,另方麵仍為個人利益盤算,因此以手段凶殘、毫無悔意為由,改判死刑。但最高法院卻對王究竟有無悔意、是否該判死存疑,發迴高院更審。 更審期間,王鴻偉不斷嚮承審法官提齣道歉信、手抄心經,並在更生雜誌撰寫懺悔文,還由傢人代為印行佛經發送,盼爭取一綫生機,張女傢屬則始終堅持王應死刑。就這樣,最高法院為厘清王是否有悔意,前後八次撤銷死刑判決,發迴更審,最後本案纏訟九年,纔告確定。 對此,律師莊秀銘批評,案件纏訟多年常因證據不足,例如學童陸正遭綁架案,但一般證據充分的案件不應纏訟那麼久,法官不能因心軟就不敢判死刑。” 颱灣的法律真的很好笑,判死刑的依據是凶嫌有無悔意?殺人就殺人,一命賠一命,跟悔意有什麼屁大的關係? 這件案子還有靈異成分存在。 當時王嫌的車子被扣押在警局,每到深夜,那白色BENZ車子的後車廂就會緩緩打開,然後又再緩緩關上,連續數十次。有人看到都不敢上前關上後車廂。說是煞氣太重,根本不敢靠近。那時我還有看過停車場的監視畫麵(新聞有播),行李廂就真的慢慢打開,停瞭幾秒鍾,再慢慢關上。那樣子看起來也不像什麼機械齣瞭問題,就好像真的有人開行李廂拿東西一樣。(其實想一想,更象是有什麼東西從行李廂爬齣來再把行李廂關上) 在案子判決途中,網絡上甚至還有詆毀受害者傢屬的EMAIL齣現。內容是說懷疑被害人張雅玲的姊姊謀財害命,藉刀殺人,信中並且不斷為王鴻偉開脫。不知道是王傢人請人發的信,還是無聊的網友做的,不管怎麼樣,發信人的動機實在可惡,這樣傷害一個無辜的傢庭。
凶手王鴻偉
受害者張雅玲
·洪國揚情殺四死案·
2004年1月5日清晨,颱中市東區某處大樓九樓發生殘忍的凶殺案。 凶手為年僅二十三歲的青年洪國揚,瘋狂砍殺女友姚宜吟(十九歲),其姊姊姚姍妘(廿一歲)及姚姍妘高職同學黃文璿(廿二歲),以及黃文璿的男友黃泳憲(廿五歲)。 凶嫌洪國揚,傢住南投,到颱中念書時就在叔叔開設的汽車鈑金工廠打工。洪嫌和姚宜吟父母皆為吉普車玩傢,加入同一個車隊結識,且常帶著兒女齣遊。洪嫌和姚女因此認識,進而相愛交往。但洪嫌平日遊手好閑,個性暴力,交往後就住進姚女傢中,平常和姚女吵架時即會亂摔東西發泄。姚傢父母因此曾要求兩人分手過,但洪嫌錶示,「若要分手,會殺瞭姚女和其傢人」。姚父據此勸告過洪嫌:「兩人若不閤,就不要勉強在一起。」希望兩人若分手也要和平分手,且洪嫌也曾嚮他保證「20餘歲纔交到女友,會好好珍惜」,還答應姚父會改脾氣,無奈悲劇還是發生。 案發前半年,因姚女和其姊談戀愛談得太過頭,常和男友外齣至三更半夜纔迴傢,洪傢父母因此將兩姊妹趕齣傢門,並且斷絕兩人的經濟,希望她們搬齣傢後能夠麵對現實、更成熟些。姚女隻好在案發半年前搬齣傢,和洪嫌、姊姊及被殺害的黃姓情侶共同租屋同居。不過他們卻沒想到,這種類似「逐齣傢門」的舉動,卻引來姚女的不滿,認為「父母不要她瞭」。姚女的同學說:「宜吟曾吐露心聲,父母要她搬齣去住,所以覺得父母並不愛她,而且在外麵租房子必須支付房租和生活費,得半工半讀打工賺錢,經濟拮據。」
姚女的同學錶示,因誤會父母,姚女隻好將重心轉往洪嫌身上,希望多少能從男友身上得到點慰藉,不料卻得到極其冷酷的迴應。姚女曾因繳不齣房租嚮洪嫌求援,他卻冷淡迴答:「沒錢不會少花一點。」
緊密的同居生活並沒有攏聚姚女和洪嫌的感情,本就個性不閤的兩人爭吵情況日益加重。加上洪嫌不肯分攤房租及其餘費用,其他室友便要洪嫌搬傢,這些都加深姚女分手的意圖,且姚女姊姊也因洪嫌不負責任的態度,常常勸說要妹妹和洪嫌分手,洪嫌因此積怨已久,埋下殺機。 好友勸說仍殘忍下手 1月4日晚間,洪嫌因腹痛就醫,在醫院裏,洪嫌和好友「怡貞」通瞭電話,談到姚女要和他分手一事,並且說要報復姚女。怡貞一直勸洪不要衝動行事。
而和姚女同住的黃女,其男友並不和他們同住,隻是偶而送女友迴傢時太晚纔會留下過夜。1月4日當天,黃女和黃男一早即前往黃男傢拜訪,然後兩人一同齣遊,當晚兩人采購一颱計算機,還買瞭火鍋迴姚女租屋處共同享用,因時間太晚,黃男留下沒有迴傢,因此無奈枉死。1月5日 淩晨,因前晚曾和洪嫌曾有過劇烈爭吵,莫名心生恐懼的姚女因此和姊姊共睡一間隻有一張床墊的房間,房門還上瞭鎖。睡夢中,洪嫌突然將房門踹開,破門而入,滿身酒味的他可能藉酒壯膽,一手拿著一把大番刀,一手拿著一把小武士刀,手持雙刀的他迅速的走近姊妹倆,對著姚姊揮刀就是猛砍。姚姊舉起手抵擋之際,將身邊的手機丟近姚女,藉此示意她將手機藏起。砍瞭幾刀後,洪嫌轉嚮砍殺姚女。關注公眾號:真實靈異事件,看更多靈異故事。 此時,原本在隔壁房熟睡的黃姓情侶,被兩姊妹的尖叫聲嚇到驚醒,連忙衝到姊姊的房間查看,但殺到眼紅的洪嫌不隻不理兩人的勸說,還轉而追砍兩人。此時頸背遭到刺傷的姚女因過度驚嚇且疼痛而昏迷。 洪嫌砍殺黃姓情侶後,先將兩人搬至黃姓情侶的房間,接著迴到姚女姊姊的房間。 洪嫌先以膠帶封住姚姊的口鼻,接著拿起刀刺其姊身體一刀。原本因失血而意識朦朧的姚姊,此時驚醒,雙手猛力抵抗,洪嫌將她的頭壓製在地,拿刀猛力在頭頸刺下。因用力過猛,姚姊的牙齒被敲斷之外,整個下顎甚至被敲到碎裂。事後警方研判,洪嫌會對姚姊下手如此慘重,是因為姚姊常勸告姚女和他分手。 逞凶過後,洪嫌把姚姊(此時生死未明)和姚女一同搬進黃姓情侶的房間。 接近清晨七點,姚女稍稍清醒,發現自己雙手被綁,嘴巴也被封上膠帶。身邊的姊姊倒臥在血泊中。她隱約聽到黃女斷斷續續的說著好冷。洪嫌聽到黃女齣聲,發覺她還沒死,上前拿棉被蓋住她和黃男,並補刺兩人各一刀。 姚女見狀更是嚇得不敢齣聲,她移動被綑綁的雙手,拿齣先前藏在身上的手機,發齣求救訊息。雖然被封口,她依然使勁打齣五通沒齣聲的電話,分彆嚮工作的早餐店和父親求救。
父親和同學接獲求救簡訊 清晨七點二十分,姚傢電話連響兩聲,姚父拿起電話都隻聽到微弱的喘氣聲,接著又接獲姚女發齣的「救命」兩字簡訊。姚父發覺情況不妙,匆匆的送小女兒上學後,便和太太趕往姚女居住的大樓。 同時,姚女的同學黃任維也收到同樣的簡訊。 黃男先抵達案發大樓。他按瞭兩次門鈴,洪嫌纔裝做若無其事的樣子齣來應門。他錶明身分,洪嫌即說:「宜吟已去上班。」隨即關上門。黃男越想越不對,且曾聽姚女說過洪嫌喜歡玩刀,遂下樓前往管理室欲嚮警衛求援。 此時姚父已趕至大樓,和黃男錯身而過。姚父上樓,但門被反鎖,敲門也沒有反應。他也下樓想找警衛。 同時間,姚姊的男友蔣慶霖因和姚姊約好早上要見麵,所以一大早便在樓下等候,他接到瞭姚女傳給他的「救我」簡訊,趕忙衝進大樓內,正好和姚父及黃男碰頭。 一場忙亂之際,突然一聲「碰」的撞擊聲從中庭傳來。三人發現洪嫌竟從九樓陽颱一躍而下,臉朝下趴在中庭地上,當場死亡。 姚父一行三人馬上趕迴九樓,姚父著急叫門,聽到父親的喊叫聲,姚女忍住疼痛,這纔敢移動身體,負傷從臥房爬到大門處,將反鎖的大門打開。 姚父看到姚女嘴巴被封,身上血跡斑斑,且脖子傷口還不斷流血,急忙將女兒抱下樓送醫。姚女告知父親「大姊也受傷」後就昏迷。姚父將女兒送上救護車後再衝往九樓,隻見姚姊倒臥地闆,早已氣絕。 警方到場發現屋內血跡斑斑,姚姍妘、黃文璿、黃泳憲陳屍房內,三人不但被利刃割喉,頭部、頸部另有多處刀傷,慘不忍睹。客廳電話綫研判是洪嫌事前擔憂姚女求救報警而扯斷。 黃女和男友分著睡衣,陳屍床上。兩人頭臉被各砍兩刀,黃女緻命傷是後頸部一刀。姚姊則倒臥床邊。 警方在現場還發現一把玩具槍及一副未使用的手銬。且洪嫌案發前晚曾打過電話給工作場所的老闆,告知:「明天有事,會晚一點到公司。」因此研判整起案件係預謀犯案。
·6歲兄悶死四歲弟·
2012年10月1日,一個老人獨自走進高雄市博愛四路的派齣所報案。老人說:兒子在父親節隔天,前來傢中幫他補過父親節時,4歲的小孫子就不見蹤影。他曾問兒子「小孫子怎麼不見瞭?」但對方卻迴答「不要問!我會處理啦!」之後多次聯係兒子詢問小孫子的狀況,卻總是支吾其詞,直到前幾天他夢到小孫子滿身泥土來找他玩,纔懷疑小孫子恐遭不測。 警方為追查4歲男童下落,隨即前往父親陳姓男子在高雄市左營區的租屋處瞭解案情。不料到場時竟發現大門深鎖,警方追查下落,發現陳男和妻子人在雲林縣林內鄉,爺爺立即趕往雲林追問小孫子下落,兒子纔坦承小兒子已死亡。29歲的陳男說,8月7日父親節前夕晚上八時多,他泡牛奶要給老三喝,順便叫兩個較大的兒子起床吃晚餐,卻見到次子眼球翻白、嘴角流沫、身上有屎尿味。詢問大兒子纔得知:他和前妻所生的6歲大兒子和4歲兒子玩耍,過程中大兒子不慎用尿布悶死小兒子, 他擔心事情曝光,租處成為凶宅,會被房東要求賠償金。便找來小舅子商量,隔天便將小兒子的遺體運送到妻子雲林林內娘傢附近的産業道路掩埋。陳男聲稱是大兒子悶死,警方便詢問大兒子案發過程,他說「我和弟弟在衣櫃裏玩,屁股坐在他臉上,腳踩在他胸前,還用小弟弟的尿布蓋住他的臉,我後來就睡著瞭,結果爸爸叫醒我後,就發現弟弟都叫不醒。」 檢警聽完後對於哥哥的證詞感到存疑,認為案情並不單純。1日晚間帶著陳男和小舅子到埋屍地點,4歲男童被挖齣時僅剩一堆白骨。4歲男童,活潑健康,如果被外力重壓時,一定會不斷掙紮反抗,用尿布悶住口鼻,至少90秒,纔有可能休剋死亡,6歲的小哥哥犯案,可能性非常低。 男童父母供稱,是因為害怕租屋變凶宅,要賠錢,纔會將遺體從高雄,載到雲林娘傢的産業道路旁掩埋,大費周章載屍120公裏,不閤邏輯。6歲小哥哥在應訊時,態度冷靜,完全不見緊張、害怕情緒,社工人員質疑,如果親眼目睹弟弟死亡,應該會害怕、難過,小哥哥的反應,有違常理,加上前後說法反復不一,男童真正死因為何,整起案情諸多疑點,還要再厘清。 被害男童1歲時父母離異,哥哥跟著媽媽,他由爸爸撫養,7月底母親因毒品案入獄服刑,住在屏東年邁的姑婆,無力扶養,嚮社會局求救,兄弟倆纔重逢,由爸爸和繼母共同撫養。但男童父親再婚後,生下第3個兒子,現任妻子目前又懷孕,父親一度拒絕照顧兩兄弟,之後又反悔,男童阿姨還一度通報父親疏於照顧。 10月2日當天,涉嫌埋屍的陳姓父親及懷有身孕的妻子用外套包住頭,低頭不語,一行人坐上警車在警方帶領下,迴到案發現場模擬。 6歲小哥哥在社工陪伴下,和爺爺迴到之前的租屋處進行模擬,模擬現場時,父親情緒激動幾乎失控。模擬後雖然三方說詞沒有太大齣入,不過法醫驗屍卻不解孩子遺體埋一公尺深,怎麼會爛到肌肉、內髒都不見,且死者身上沒有衣物,實在不像慌張下所做的行為,懷疑經過處理。 這裏貼一段新聞報導:
檢警昨帶男童及陳男、林女、林女弟弟迴到租屋處現場模擬,男童長的比同年齡孩子瘦小,聰明又調皮,由社工陪著到現場;左營分局偵查隊長李明達轉述, 勘驗時,男童說,和弟弟玩耍時,他曾以屁股坐在弟弟臉上、胸口上,並用尿布壓在弟弟脖子上,但沒有很久,弟弟有反抗、有推他,後來弟弟就沒動瞭。 檢警調查,死者被發現時,頭部在衣櫃下層裏,身子在外麵地闆,下層衣櫃高約九十公分、寬度及深度均六十公分;李明達轉述,男童模擬時說「我把弟弟弄死的!」,檢警要他再爬進衣櫃裏,他不敢再爬進去。 檢警指齣,男童陳述能力很不錯,但時間點搞不清楚,他說「爸爸媽媽沒有教我怎麼說」。陳男說,事發後,大兒子曾有兩晚睡不著,睡夢中叫著「弟弟不要再來找我!」,因此,找人在衣櫃裏畫符令,祈求平安。 但男童也告訴警方,弟弟曾因偷吃餅乾被爸爸處罰關在衣櫃裏,弟弟不聽話跑齣來,被爸爸踢,他擔心弟弟口中有餅乾被爸爸看到,還掐著弟弟脖子要他吐齣來。陳父坦承,小兒子死亡前一晚,因頑皮曾打死者巴掌,導緻他跌倒頭部撞到電風扇。 檢警前晚挖齣男童屍骨時,沒有看見衣物,也沒有塑料袋,顯見死者是被父、舅脫光衣物直接埋入土,檢警分析爸爸可能為讓兒子屍體加速腐化,避免東窗事發。 感覺弟弟好可憐。在這傢庭是被怎麼樣的虐待啊?還被哥哥掐著脖子……
案件分析:
這案子纔過瞭兩個月,所以目前還沒有任何案子的後續消息,再貼個新聞報導:高雄一位四歲男童,疑似遭六歲哥哥悶死命案,案情齣現大逆轉!男童父親偵訊後坦承,案發當天曾打過兒子巴掌,孩子頭撞到風扇後,晚上就已經斷氣瞭,他因為擔心,可能是自己失手打死兒子,纔會托男童舅舅,將屍體丟進垃圾袋滅屍。
而檢警將六歲男童帶迴命案現場模擬時,男童嚇得蹲在衣櫥前,不敢靠近。警方也透露,其他傢屬對於孩子的死也知情,卻都沒有主動報案。
頭戴黑色帽子的陳姓男童,隻有六歲,他因為涉嫌悶死四歲弟弟,在爺爺跟社工的陪同下,被帶迴大樓住處,模擬案發經過。 檢警原以為六歲的小哥哥就是殺弟凶手,但如今案情大逆轉,男童父親坦承,案發前曾打過兒子。
父親坦承前一天曾體罰孩子,8月7日當天,又因為兩個兒子沒睡覺,呼瞭孩子巴掌,四歲小兒子頭撞倒電風扇,當天晚上,就發現孩子已經斷氣瞭。但男童雙親不但沒有報警,反而是托舅舅把遺體載到雲林埋屍。
警方透露,陳姓男童被帶迴命案現場模擬時,看著模擬娃娃蹲在衣櫃前,嚇的不敢靠近,檢警打開衣櫃也發現傢屬用民俗方法求心安,還是嶽母幫忙的,顯然傢屬也知情。
六歲哥哥雖然坦承曾經坐在弟弟頭上跟他玩,但小男孩已經四歲,不可能沒有掙紮,將罪責指嚮六歲兒子似乎有違常理,案情疑點重重,到底是哥哥誤殺弟弟,還是爸爸失手打死兒子,有待厘清。
這案子離奇之處,就在纔六歲的小孩,怎麼可能悶死四歲的孩子?四歲的孩子已經有反抗能力瞭,怎麼可能在哥哥坐在身上時都不反抗呢?所以我們都猜測是爸爸為瞭脫罪,誣賴在六歲的兒子身上。也許爸爸先動手打瞭四歲兒子,孩子腦袋本來就已經受傷瞭,後來跟哥哥玩耍時,已經無力反抗也說不定。不管怎麼樣,若真是爸爸為瞭脫罪賴在自己兒子身上,真的是太畜生不過的行為瞭。這可是會讓小孩子背負一生的陰影哪! 且這四歲男童還滿身泥土的跟爺爺托夢,整件事情纔會爆發,真是好詭異的案件。
·女同誌高喻軒殘殺女友案·
2012年6月21日上午11點左右,新竹縣寶山鄉大崎村一間小套房傳齣女人的淒厲尖叫求救聲。徐姓房東當時聽到房內有激烈爭吵聲,隨後又聽到女人慘叫:「救命,房東救我!」他趕上樓發現屋內都是血,高喻軒(30歲)揮刀,對著赤裸躺在地上的羅心禹(25歲)身上亂刺,景象十分嚇人,他大聲喝止不成,見高喻軒不停手,忙衝下樓報案。警方趕到時,高女還冷靜地持iPad站在死者身旁疑似拍照,喃喃自語:「在外麵亂搞小三,這就是背叛我的下場。」關注公眾號:真實靈異事件,看更多靈異故事。
高和羅是一對同性戀人,兩人除瞭同居外,也同是竹科力晶科技作業員。高女身高僅150幾公分,留著利落短發,外型看起來就像個小男生。羅女長發披肩,長的嬌俏可人,她已婚,育有一女,丈夫在同公司工作。去年7月起,羅女和高女交往,夫妻因此鬧得不愉快,去年10月分居後,羅、高就在竹科園區附近租套房同居。
最近高喻軒發現羅心禹和公司一名男同事走得很近,懷疑她劈腿,兩人常起爭執。昨上午10時許,兩人大夜班下班迴傢,高女又質問她,兩人又起口角,羅徑自進浴室洗澡準備休息。
此時高女趁機查看羅女手機通話紀錄和簡訊內容,發現男同事傳曖昧簡訊,高女怒火中燒,拿一把水果刀衝進浴室質問羅女,她支吾其詞,高喻軒像發瘋似的持刀猛砍,並痛罵:「為什麼每一段感情都要背叛?」羅女負傷反抗,並高喊救命。
兩人因扭打滑倒在浴室地上,高喻軒手中刀子掉瞭,再衝到房裏拿另一把水果刀,對掙紮爬齣浴室的羅女繼續瘋狂砍殺,直到她躺在血泊無法動彈。
事後檢察官與法醫相驗,發現死者全身有逾70處刀傷,背部一刀深入胸腔,氣管割斷,連下體和屁股也被刀插瞭10多刀,腸子外露,令人慘不忍睹。
高喻軒被逮後仍一臉不在乎,她嚮警方說,因殺紅瞭眼,也忘記做過些什麼事,「但願接受法律製裁。」羅心禹母親傷心痛斥高喻軒「太沒天良瞭!」羅心禹丈夫聽到噩耗趕到醫院直說:「太惡劣殘忍!」並說,高喻軒行凶後還打電話給他說:「我是小鬼,她(指羅女)背叛你跟我在一起,現在她又背叛瞭我,我殺死她瞭。」
警方說,高喻軒殺人後除打電話給羅女丈夫,還循曖昧簡訊迴撥電話對搶走女友的男同事嗆聲:「你知道羅心禹跟我的關係嗎?我跟她是男女朋友,我現在已經殺死她,你沒機會瞭。」之後又拿iPad在臉書上留言,告知友人自己殺瞭人。
高女羈押新竹看守所,所方錶示,高女的傢人、朋友偶爾會來會客,她情緒平穩。
羅女丈夫說,妻子遇害當天上午嚮他藉車,兩人聊得開心,「我們準備復閤瞭」,沒想到一個多小時後接到噩耗,再見到妻子,竟已麵目全非。女兒有陣子吵著要找媽媽,傢人沒告訴她實情,隻好說:媽媽生病離開瞭。
結案報告:
2012年10月28日新竹地方法院判處高女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目前還沒看到高女要上訴的報導。
判決書上寫著: “警方當時發現,羅女身上明顯有70多處刀傷,但法醫驗屍發現,羅女頭、頸、胸、腹、背、臀、陰部及四肢,被砍殺多達233刀,傷口最長有15公分,最深有12公分,大量失血死亡。”
是多麼凶殘的凶手啊,一個150公分高的女子,竟有如此力氣砍殺女友233刀。再怎麼樣感情不順,也不應該這樣子殺人啊!
·星光幫歌手黃士翰分屍案·
2008年12月7日,曾參加過颱灣星光大道歌唱選秀節目的歌手黃士翰和好友盧姓上尉輔導長(二十八歲)相約齣遊。晚上十時許,盧男到瞭黃士翰傢,卻不見其蹤影,打電話也沒人接;他就在黃士翰住處住到九日。
但其實,早在上個月,也就是11月7日,黃士翰沒有去公司上班。公司試圖打手機找他但無法聯絡上,派人到烏日鄉溪南路其住處查看。鄰居錶示,六日晚上十時許還看到他返傢,七日則見一名男子戴口罩從黃士翰住處齣來,還提著一隻黑色旅行箱,與另名男子閤力扛上一輛貨車,鄰居好奇問:「你們在搬什麼,怎麼這麼重?」該男子答:「在搬運動器材啦!」便開車離去。
盧男在九日時,黃士翰另一個朋友黃傢慶(二十三歲,殺人未遂、詐欺前科)前來,黃傢慶指前天與黃士翰吃飯時對方還稱要北上找爸爸。盧男覺得主嫌形跡可疑,遂告訴死者阿姨與祖母:「他(指黃士翰)可能失蹤瞭!」黃父於是在十一日報案。
警方獲報調閱黃士翰電話通聯紀錄,發現他失蹤前與黃傢慶密集通話,警方十五日前往黃傢慶忠誠街租屋處查訪。黃傢慶正要外齣,他先是冒用其同居人林靈裏(二十八歲,中國醫藥大學中醫係學生、實習醫師)身分,但拿不齣證件,此時林靈裏恰巧齣現,當場揭穿其身分。警方隨後在他住處找到死者手提電腦、證件、提款卡、一隻黑色旅行箱及一把鋸子。
黃傢慶應訊時坦承,七日從黃士翰傢中提一隻旅行箱離開,但辯稱:「黃士翰說他不喜歡颱灣,要齣國去瞭,因為我是通緝犯,所以請他讓我冒充其身分!」
警方對黃傢慶說詞存疑,調查又發現黃男將死者九萬元存款提領一空,還申辦六支手機,並企圖用死者身分為自己換發新身分證,因照片不符遭識破。
檢警認為黃傢慶涉嫌重大,將他聲押獲準後,上周三拘提林靈裏到案,他坦承上月七日下午,黃傢慶要他到另一租屋處,他一進屋赫見死者口鼻滲血、手腳有捆綁痕跡躺在浴室內,黃傢慶掏刀逼他協助分屍,並恫嚇:「不幫忙的話,下場就會和這具屍體一樣!」
林靈裏供稱擔心遭殺害,被迫幫忙肢解屍體,因他有醫學專長,用一把菜刀、一把鋸子,順著人體筋脈切割,切成頭顱、上半身、下半身及四肢對切,共十五大塊,未流齣太多血跡,肢解完他臨走前問:「屍體丟去哪?」黃傢慶答:「丟到溪裏!」
黃傢慶每次檢警提訊追問案情都病懨懨地答「我不知道」!甚至編齣多種說法:包括黃士翰搭船齣海等,黃傢慶得知黃士翰與盧姓職業軍人有感情關係,還嚮警方謊稱黃某被盧姓軍人藏匿起來。但他經三度測謊都未通過。且檢警提訊黃傢慶時,告知參與分屍的林靈裏已供齣案情,並在一棟大樓內找到分屍的齣租公寓,查到分屍用的鋸子,鋸齒上肉屑送刑事局化驗DNA,證實是黃士翰,證實黃士翰已遭殺害。
警方為瞭突破黃傢慶的心防,於是安排林靈裏和黃傢慶對質。對質時,黃傢慶還稱身體不適要坐輪椅,律師未到前拒絕響應。黃看到林時情緒激動,林勸導黃傢慶認罪,看是否能逃過死刑。因林靈裏指證曆曆,加上警方齣示他住處浴室水管內血跡反應等證據,黃傢慶突然情緒崩潰說“我帶你們去。”隨後,警方押著黃傢慶、林靈裏終於尋獲裝著屍塊的兩袋黑色塑料袋。雖隻有頸部到腰部和部分零碎屍體,不過分屍現場采得的血跡已證實為死者遺留,全案纔真相大白。
黃傢慶告訴警方,他與黃士翰原本約好一起殉情,黃士翰先注射藥物,之後死亡;他見對方已無氣息,嚇呆瞭,原本要一起死,卻沒勇氣,纔找來林靈裏一起將黃士翰分屍,裝入黃傢中的大行李箱,再以一韆五百元的代價,雇用貨車司機將黃士翰運到他剛承租的公寓。分屍後的屍塊分裝五個大塑料袋,載往嶺東科技大學後方山區草叢丟棄。
但警方對他的說法存疑,認為他避重就輕。此外,檢警發現皮膚疑似有被燙過的痕跡,懷疑緻死原因有其它外力造成。
凶嫌黃傢慶聲稱黃士翰是注射「牛奶加肉鬆」藥物後死亡,他說「牛奶」和「肉鬆」是鎮靜藥物,「急診室裏都有」,警方不瞭解這是什麼藥物,他還要警方上網找,還說「藥局買就有」,並指兩種加起來藥效很強。
被害人黃士翰是傢中獨子,求學時,曾參加過「超級星光大道」星光二班的校園初選,演唱「往事就是我的安慰」一鳴驚人。
也有一名在一起多年的同誌情人盧姓軍官為伴,卻禁不起黃傢慶在交友網站的誘惑,而與他交往,掉入殺人陷阱。
他的父親黃木成受訪時仍抱一絲希望說:“我一直在等,等著是否有人打電話來說綁架瞭我兒子,我們好付齣贖金!”三小時後,接到警方找到屍塊的通知,希望破滅。
“幾塊?”愛子失蹤一個多月來,盡管不利的消息一一傳來,但在未見到兒子屍骨前,“我不會放棄任何希望”的黃木成,接獲通知第一時間瞭句“幾塊?”接著即急忙要去現場,警方怕他情緒失控,未讓他前往。
黃木成說,好好一個兒子栽培到大學,竟慘遭分屍,這不是任何人可以接受的,兒子的死是他永遠的痛。
黃士翰10月考進彰化縣一傢大賣場工作,賣場主管說,黃能力佳、人緣好,看到客人會主動招呼、介紹商品,常給主管意見,是很有企圖心的員工,原擬提拔他當儲訓乾部,“希望奇跡能齣現,沒想到仍落空瞭。”
黃木成錶示,兒子失蹤三、四天時,他每天打兒子手機至少五十通,都沒迴應,卻接到兒子迴傳簡訊說:“很快就會迴傢瞭。”他覺得不對,用簡訊迴傳“若不迴電就要報警”,“現在看來根本是有人預謀的!傳假簡訊。”現在,麵對殘酷事實,他希望檢警還給他兒子一個公道。
廿四歲、高職肄業的凶嫌黃傢慶,九十五年底,在交友網站上認識當時就讀中國醫藥大學六年級的林靈裏(廿七歲),他自稱是颱北醫藥大學學生,兩人互認同誌關係,進而交往,並同居在林靈裏位於忠誠街租屋處。
黃傢慶從高職時代起就飽受排擠,且因曾犯加重竊盜、妨害自由罪被判緩刑,後又犯竊盜、誣告等罪嫌被起訴,麵臨緩刑被撤銷、將入獄的壓力,加上自己的性嚮問題,想冒用他人的身分,「逃離到沒有聲音的地方」,避免被查緝。
黃傢慶認為殺人、再冒用對方身分是一勞永逸辦法,曾找上颱北一名男子被識破,第二個找上的就是在彰化某傢具連鎖店工作的黃士翰。
黃傢慶為瞭殺死黃士翰,先是要求林靈裏提供他藥品好在學校做實驗。林靈裏為瞭徹底擺脫他的糾纏,竟也提供藥品、參與整起案件。
黃傢慶先嚮黃士翰佯稱自己是醫學係學生,等到兩人熟識後,誘騙黃男當作藥物試用對象,報酬為八萬元,案發現場並找到黃士翰簽署的實驗同意書。
黃傢慶聽從林靈裏指示,將足以緻死的肌肉鬆弛劑、呼吸壓抑劑,混閤摻雜注射至黃士翰體內,見黃呈現死亡狀態後,還打電話給林靈裏確認是否必死無疑。
黃士翰死後,黃傢慶又另行租屋,將黃士翰屍體以黑色大型行李箱,搬到租屋處。黃傢慶、林靈裏為毀屍滅跡,先用電鋸、菜刀將屍體支解成十一塊,再淋滾燙熱水,使血水凝固,由黃外齣丟屍塊、林負責看管屍塊,以緻迄今仍無法拼湊完整身軀。
黃傢慶也開始進行冒用黃士翰身分計劃,盜刷其信用卡、盜領款,又持黃士翰身分證、自己的照片,申請換發新身分證,戶政人員發覺有異,還聲稱曾整形,纔造成前後照片不同,但遭戶政人員拒絕辦理,變身計劃未成功。
在偵訊途中,黃傢慶一度裝成癲癇發作,騙警方讓他住院;不過他也因飽受殺人的身心壓力,偵訊時在看守所內每日脫糞、脫尿,常暗夜哭泣,說“黃士翰來鬼壓床,昨天要前往棄屍現場時因腳軟得坐輪椅。
檢警錶示,很少遇到像黃傢慶這種冷血凶手,雖然警方把他謊言一一拆穿,但他始終否認到底,檢警找來他的祖母等傢人,施以柔情勸說也沒用。
涉嫌協助分屍的林靈裏,是中部某醫學中心的實習醫師,師長、同學聽聞他涉案,一片訝然。一名主治醫師說:“之前他纔跟我的門診,每天都正常到診間實習。”還追問:“他真的參與分屍嗎?”
林靈裏的父母也無法接受;“養瞭20幾年,看不齣他有同性戀傾嚮啊!”林母錶示,兒子經常有女孩在追,也曾帶女友迴傢過夜,“我不相信,這麼斯文的孩子怎會是同性戀,更不可能涉及分屍案啊!”
林靈裏的父親五日得知兒子被收押趕去會麵,他錶示,父子相見,兒子抱著他痛哭,嚮他保證說:“沒有參與殺人,是在生命受到威脅的情勢下被迫協助分屍,希望爸爸相信我。”
林父說,兒子告訴他,“知道與同誌同居是錯誤的,早就想擺脫對方,但擺脫不掉,自己也長期陷入痛苦,沒想到沒有擺脫,最後還鑄下大錯。”
林父錶示,傢人一直都以為兒子獨自一個人租屋,每次迴傢也都說自己一個人住,直到接到學校通知兒子與人同居齣事時,他和太太都無法相信。
林靈裏的同班同學說:“大三、大四時,大傢就略知他的性嚮,看他交往對象,多與校外男性友人走得比較近。”同學形容他個性活潑,和同學互動很好。 關注公眾號:真實靈異事件,看更多靈異故事。
林靈裏涉嫌協助分屍,直到12月5日被檢方以涉案情節重大收押,同學及他跟診實習的主治醫師都說,完全看不齣林有異狀;一名主治醫生長嘆說:“20天來他這麼鎮定,太令人吃驚瞭!”
黃傢慶於審理時辯稱,當初因有睡眠障礙,纔要林靈裏提供藥物,因被害人持有他的不雅照片,他想將被害人迷昏後拿迴,纔注射藥物,並不知道會導緻被害人死亡,且怕毀瞭林的前途,纔毀屍、棄屍。;黃傢慶被逮捕後還想以自己曾患精神分裂癥企圖減刑。
結案報告:
2012年3月23日,法院更一審認為,黃傢慶僅為逃避現實及責任,就長期精密策劃殺人計劃,心態險惡,偵查中對案情虛與委蛇,毫無悔意,還想僞裝精神疾病企圖獲減刑,又殺害被害人後分屍棄屍在不同地點,以緻被害人的身軀無法被完整拼湊,因此依殺人罪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最高法院駁迴上訴,全案定案。
林靈裏依損壞、遺棄屍體等罪判一年四月,緩刑五年。林靈裏犯案後被開除學籍,他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撤銷學校處分,迴復學籍。他說,黃傢慶威脅要公開他是男同性戀者又打他,他纔配閤犯案,已賠償傢屬二百五十萬元,當誌工懺悔,校方不給自新機會就開除他。颱中高等行政法院認為,林以醫學知識偷 藥、分屍,已失去當醫師的基本道德並損害校譽,判決駁迴。
黃傢慶在判無期徒刑後還想上訴,真的很不要臉,這麼凶殘的殺人手法沒被判死刑就很不錯瞭,還想被判個幾年就可以瞭事嗎?
這案子不管是凶手還是幫助分屍的,都不要臉到極點!